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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保範圍透明度

索償給付政策與實踐

  • 網絡外責任和余額結算

    網絡外服務由未與因恩健保 (IEHP) 簽約的醫師、醫院和其他醫事人員提供。與健保計劃網絡內醫事人員相比,因恩健保 (IEHP) 加州全保 (Covered California) 網絡外醫事人員可定更高的服務費用。不同醫事人員的服務費用可能更高,因恩健保 (IEHP) 也可能根本不會給付。這筆額外收費稱為餘額計費。在此類情況下,會員需付因恩健保 (IEHP) 不承保的費用。但是,在網絡外機構接收的緊急服務可免餘額計費。


  • 參保人索償遞交

    索償是向保險公司申請給付醫療保健服務費用。通常,提供者會代為向因恩健保 (IEHP) 提出索償。如從網絡外提供者處獲得了服務,且該提供者未向因恩健保 (IEHP) 遞交索償,會員可直接向因恩健保 (IEHP) 遞交。遞交索償有時間限制,下面詳述各州限制。也可向因恩健保 (IEHP) 詢問具體時限。

    參保人醫療索償遞交和遞交時限資訊:

    加州(最長索償申請時限)為 180 天

    遞交索償步驟如下: 

1) 填寫索償表:表格 (iehp.org)

2) 附上承保服務的提供者明細帳單。 

3) 複印一份以備後查。 

4) 將索償寄至:
 

Inland Empire Health Plan
P.O Box 4409
Rancho Cucamonga, CA 91729-1800
 

  • 追拒

    追拒是指撤銷已付索償,如已給付,則會員需承擔付款。一些可能追拒的原因包括:在寬限期第 2 個月或第 3 個月給付了索償,或為不合格服務給付了索償。

    為免追拒,應按時足額支付保費,詢問提供者提供的服務是否屬於承保福利,從網絡內提供者獲得醫護服務。


  • 超額付款追償

    如您自認所付保費過多,應得退款,請撥打會員身份卡背面的因恩健保 (IEHP) 會員服務部電話。


  • 福利說明書

    每次處理會員或醫事人員遞交的索償時,都會在福利說明書 (EOB) 中說明處理方法。

    福利說明書不是帳單,說明了特定索償所用福利,包括獲得服務的日期、帳單金額、承保金額、所付金額,以及任何會員應付餘額。每次收到福利說明書時,都應仔細查看,並與提供者收據或對帳單比較。


  • 福利協調

    如有一項或多項附加團體或個人計劃(如配偶雇主贊助計劃)承保時,即需福利協調 (COB)。協調福利的一個重要部分就是確定計劃提供福利的順序。先提供福利的計劃稱為主要計劃,提供其全部福利,就好像不涉其他計劃。其他就是次要計劃。福利協調不適用於加州全保 (Covered California) 計劃會員。如有資格參保團體、聯邦醫療保險 (Medicare)、加州醫療補助 (Medi-Cal) 或其他州或聯邦計劃,即不符合加州全保 (Covered California) 計劃資格。


  • 寬限期和待理索償

    必須在預定到期日之前付保費,否則可能取消保險。但是,如不按時付保費,大多數個人健保計劃都會有 30 天寬限期。寬限期是指一個時間段,在此期間,即使不繳保費,因恩健保 (IEHP) 計劃也不會終止。如果參保了加州個人 HMO 計劃,因恩健保 (IEHP) 會在 30 天寬限期內支付承保服務索償,但是,如果不在寬限期結束前支付拖欠的保費,福利即會終止。

    如果參保了由加州全保 (Covered California) 提供的個人健保計劃,且獲得了預付保費稅收抵免,即會有一個 3 個月的寬限期,本計劃會支付在寬限期第 1 個月內正確遞交的所有承保服務索償。但是,在寬限期第 2 個月和第 3 個月內,任何遞交的索償都將待決。如在 3 個月寬限期結束前付清未付保費,本計劃即會支付在寬限期第 2 個月和第 3 個月正確遞交的所有承保服務索償。如果未在 3 個月寬限期結束前付清未付保費,保險將終止,本計劃也不會支付任何在寬限期第 2 個月和第 3 個月內遞交的待決索償。提供者可能會就這些服務收取餘額計費。


  • 醫療必要性、事先授權及參保人責任

    在獲得某些服務前必須先獲得批准,即事先授權或服務前審查。例如,任何種類的住院照護都需事先授權,但產科照護除外。如需必須事先批准的服務,網絡內醫師會向本計劃申請授權。沒有事先授權則可能需要自付全額費用。請查閱參保後收到的具體承保資訊。 

    醫護服務事先授權決定的時限通常是:收到緊急申請後 72 小時內,或收到非緊急申請後 15 天內。


  • 藥物例外處理時限和參保人責任
    • 說明:
      • 根據《聯邦法規彙編》第 45 編第 156.122(c) 節,發行人的例外流程允許參保人請求並獲得計劃處方集未列藥物。
    • 提供:
      • 獲得非處方藥內部例外處理流程的說明。
      • 獲得非處方藥外部例外處理流程的說明,即通過公正的第三方審查員或獨立審查組織外部審查獲得。 
      • 基於標準審查和緊急情況快速審查做出決定的時限。
      • 有關如何遞交所需資訊啟動例外處理流程的說明,包括供參保人聯絡的申請表連結、地址、電話號碼或傳真號碼。

如果會員認為本計劃拒絕非處方集藥物申請有誤,可要求將個案轉交公正的第三方審查員(獨立審查組織)進行外部審查。本計劃必須遵守獨立審查組織的決定。

欲申請獨立審查組織審查,會員、會員代表或開處方者可郵寄、致電或傳真:


www.iehp.org
P.O. Box 1800, Rancho Cucamonga, CA 91729-1800
1-877-273-IEHP (4347),聽障專線:1-800-718-IEHP (4347)
909-890-5748


醫療請求初始標準例外處理審查的時限是收到申請後 72 小時內。

 

醫療請求初始加急例外處理審查的時限是收到申請後 24 小時內。 

 

醫療請求初始標準例外處理外部審查的時限是收到申請後 72 小時內。

醫療請求初始加急例外處理外部審查的時限是收到申請後 24 小時內。如需申請危急情況加急審查,請在申請表中選擇「危急情況」選項。

會員有時需用計劃處方集(藥物名單)未列藥物,而這些藥物最初由計劃通過處方集例外處理審查流程進行審查。會員或提供者可傳真藥房處方集例外處理表(可在此處連結獲取)遞交申請。如果藥物遭拒,則有權要求外部審查。